1. 採用多元化的評估方法,包括總結性評估及進展性評估
推行「促進學習的評估」,強調總結性評估及進展性評估,有助改善學生學習及減輕考試壓力。
(i) 總結性評估的目的包括:
- 評估學生的學習成效,包括學科知識及技巧的運用
- 了解學生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
- 監察教育質素
(ii) 進展性評估的目的包括:
- 鼓勵學生訂立學習目標
- 了解學生的學習進度
- 提供適時及有效的回饋以協助學生複習
- 讓老師檢視及修訂學習目標、課程設計及教學策略
2. 確保學校持分者清楚了解評核政策
學校會透過通告及網頁通知家長及其他持分者有關評核政策及學習評估的安排。
科任老師會在學期初向學生清楚解釋進展性評估的細項、評分準則及要求。
中一至中五各級設三學期;中六級設兩學期,每學期評估成績由進展性評估及總結性評估組成。
中一至中五
第一、第二及第三學期評核之比重為20:30:50。進展性評估及總結性評估之比重為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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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期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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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學期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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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學期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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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100%) |
進展性評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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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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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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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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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總結性評估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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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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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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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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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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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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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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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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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中六
第一次考試及畢業試之比重為40:60;進展性評估及總結性評估之比重為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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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考試(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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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試(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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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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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展性評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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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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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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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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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性評估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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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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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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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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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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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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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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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每學期的評估結果會以成績表發放予家長,讓老師、家長及學生掌握學習進度及決定未來改善的方向。